开展2021年度货代物流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和《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相关文件精神,增强货代物流行业企业诚信意识,提高行业自律水平,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中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2021年将继续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评企业类型
1、 初次参加信用评价的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会员或各省市货运代理协会会员;
(2)2018年1月1日之前注册成立,近三年持续经营的企业。
2、 有效期满的参评企业。
3、 有效期内的年度复审的企业。
二、 企业申请报名和申报材料时间安排:全年
评价结果公示时间:6月、9月、12月
三、 委托的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北京国富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四、 材料申报
1、属于参评企业中1、2项的,工作流程如下:(1)请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并发邮件至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2)向北京国富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缴纳信用评价费用,并将银行汇款凭证、发票相关信息发至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3)请与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系索要网上填报系统账号和密码;(4)企业按所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陆网站填报申报材料完成申报书。网址为:http://12312.bcpcn.com/login.html (5)将一式两份申报书纸质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参见附件1)加盖公章后邮寄至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
2、属于参评企业中第3项的,无需进行网上填报,只需提交一式两份的年审材料即可(见附件2)。
五、 评审费用
属于参评企业中1、2项的,评审费用5000元人民币;
属于参评企业中3项的,年审费用1500元人民币;
连续参加年审的企业将获得一定的便利和优惠。对于有效期内连续参加2019、2020年度复评的企业,本年度有效期满继续参评的参照有效期内企业办法执行,按年审标准交费。
评审和年审费用汇至北京国富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并请在汇款用途中注明“货代协会信用评价”。如汇款单位与发票抬头单位不一致,请通知北京国富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名称: 北京国富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工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支行
银行账号:0200 0590 0902 4511 825
六、 公布载体
中国国际物流与货代网(www.cifa-china.com)
七、 联系方式
1、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6号隆宝宸商务大厦601
联系人:胡素芳
电 话:010-69698789-3783 13391952445
Email:husf@cifa.org.cn
2、北京国富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1号
联系人:刘珍
电 话:010-67801635
传 真:010-67801662
Email: liuzhen@ec.com.cn
附件:
1、货代物流企业信用评价报名表(属于参评企业中1、2项的企业适用)
2、货代物流企业信用评价年审报名表(属于参评企业中3项的企业适用)
3、开具发票信息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说明:附件附件列表:
附件1
来源: http://www.cifa-china.com/cn/news-content.html?id=233061991814664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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