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海关关于2013年报关员资格考试现场报名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13年第21号公告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凡在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请本人持下列材料、证件,于6月24日-7月5日,分别到选定的报名地海关办理现场报名确认手续,现就现场确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时间
6月24日-7月5日(不含双休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二、确认地点及咨询电话
全国统一咨询电话:400-619-1128
昆明考区咨询电话:0871—63016087
现场资格确认报名地点,咨询电话:
(一)昆明海关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618号海关大楼一楼大厅。
电话:0871-63016087
(二)河口海关
地址:云南省河口县滨河路
电话:0873—3428854
(三)版纳海关
地址:云南省景洪市民航路44号
电话:0691—2197772、7771
(四)孟定海关
地址:云南省耿马县孟定镇嘎孟召路47号附403号
电话:0883—6516328
(五)瑞丽海关
地址: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瑞宏路
电话:0692—4141820
(六)腾冲海关
地址:云南省腾冲县满邑社区华园一小区7号
电话:0875—5195085
(七)大理海关
地址:云南省大理市下关嘉士伯大道54号
电话:0872—2155117、121
三、现场报名确认相关材料
1.从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和准考证主证,并在准考证主证贴照片处加贴本人小二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要求淡蓝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勿着制式服装,常戴眼镜的应佩戴眼镜。加贴的照片应当与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同底版冲印,不得使用翻拍或者打印机打印的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港澳居民报考报关员资格的,应当向报考点海关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台湾居民报考报关员资格的,应当向报考点海关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即台胞证,5年期并具有效签注)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要求详见海关总署2013年第21号公告)。
4.按规定提交的身份证件和学历证书的复印件,考生应当在复印件上签署“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声明,签本人姓名,并注明日期。复印件均需使用A4纸,并保证复印效果清晰,供海关留存。
四、西部地区考生
以高中毕业及同等学历报考的,除以上证件、材料外,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其身份证前2位代码必须属于西部地区区划代码范围,其户籍所在地必须在西部地区,且仅限在西部地区内选择考区和报考点。
(二)必须提交相应的毕业证书,持户口簿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户籍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五、其他事宜
(一)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通过报名系统提供的“网上银行”或者“邮政汇款”交纳报关员资格考试费人民币90元,确认现场不进行现场缴费。凡网上支付没有成功的考生,海关一律不予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海关签发准考证主证后,考生所交考试费均不予退还。
(二)考生通过现场报名确认后,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考试前一个月),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副证。考试起讫时间,以及考生所在的考点、考场等,均以准考证副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三)以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个人信息,办理确认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四)未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的,不能参加考试。
(五)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进行确认报名,不允许委托办理。
(六)请考生随时关注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相关政策法规”、“海关总署考试公告”、“考试最新动态”和“昆明考区最新考试公告”等栏目,获取官方考试资讯。未尽事宜请考生参阅海关总署2013年第21号公告,请认真阅读、知悉。
特此公告。
昆明海关
二〇一三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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