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局,市各有关单位:
一、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
9月14日上午8:30—11:30
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
9月14日下午 2:00—5:00
外经贸外语笔试(从业,英、俄、日、法)
9月15日上午8:30 开始,外销员从业资格外经贸外语口试(英、俄、日、法),一天考完。
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考区设立考点(包括笔试和口语面试),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组织分工
(一)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局共同负责,有关报名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三、报考条件
(一)凡报名参加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者,必须是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的我国公民、港澳台居民及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
(二)报考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中等专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大专院校在校生也可报考。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中等专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和大专院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或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即可。
(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四、科目设置、答题方式及管理模式
(一)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设《外经贸综合业务》、《外经贸外语笔试》和《外经贸外语口试》3个科目。外经贸外语的笔试和口试分别包括英语、俄语、日语、法语4个语种。
(二)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笔试为闭卷考试。《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试卷上作答。
《外经贸外语笔试》(从业,包括英语、俄语、日语、法语4个语种)试卷设置同往年,为主观题,全部在试卷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用于主观题答题)、2B铅笔、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三)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外经贸外语口试》在9月15日一天内全部完成,每个考生口语考试时间为10分钟。外语口试试卷原则上考生人手一份,各地在预订外语试卷时,外语口语试卷的数量应与笔试试卷的数量一致。考试具体操作方法按《外经贸外语口语考试基本程序及要求》(附件2)的规定进行。
(四)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报考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能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五、报名组织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方式。报名流程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支付。具体事宜如下:
(一)网上报名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5月8日—22日。
报名网址:www.lygkszx.com。
报名考务咨询电话:0518-85826670
(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时间:5月23-2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资格初审地点: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朝阳东路1号原市劳动局317房间)。
报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518-85812148。
(1)初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照片审核通过后,备齐下列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
2.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2)往年已参加过本项考试的老考生在照片审核通过后,备齐下列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均需复印);
3.往年参考的准考证。(老考生如无法提交往年参考的准考证,则按新报名人员材料提交。)
(三)网上支付
网上支付时间:5月22—27日。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即可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成功的考生,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四)准考证打印及发票领取时间
1.考生于2013年9月10—13日登陆连云港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2.考生如需开具发票,请于2013年9月16—20日持本人身份证至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室(朝阳东路1号406室)领取考试收费发票,逾期不补。
六、考前辅导与教材征订
考前辅导培训工作由省商务厅指定的培训机构实施(见附件)。
考试用书通过网上征订,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可在网报系统中点击“教材订购”按钮进行征订。教材领取时间约为6月下旬,届时将发送短信通知考生。教材领取地址:市人事考试中心311室,新浦区朝阳东路22号。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2013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收费标准为: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附件一:外经贸外语口语考试基本程序及要求
附件二: 2013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用书书目
附件三:江苏省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机构一览表
附件1
外经贸外语口语考试基本程序及要求
外经贸英语口试试题共有10套题,其余语种有若干套题,每个考场设主考官、考官各一名,由两名考官逐一对考生进行单独口试,每个考生的考试时间为10分钟。
一、基本程序
考前30分钟:考官各就各位,拆封试题,进行准备。
考前20分钟:考生到场。
考前10分钟:各考场第一名考生从多套考题中任意抽取一份,隔离进行准备。
8∶30正式开考(开考后,考生完成第一部分阅读内容后,考官收回试题继续考试)。同时,各考场第二名考生从多套考题中任意抽取一份,隔离进行10分钟的准备。
8∶40各考场第一名考生考试结束(交卷后离场),第二名考生开考。同时,各考场第三名考生从多套考题中任意抽取一份,隔离进行10分钟的准备。考试依此顺序进行,直至结束。
二、基本要求
1.考官原则上应该是外经贸院校或外语院校中从事商务外语教学或外语教学的教师。考官必须客观公正,严格把关,公平执考。
2.各考区要严格做好保密工作,选定的口试考官的名单考试前不得向外透露,考试结束后应向省人事考试中心备案。
3.考前应对考官进行集中培训,统一评分尺度,并认真抓好口试考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严格考风考纪。
4.各考区在组织口试时,除按规定设置必要的口试考场外,还应提供相应的考生侯考室、考生隔离准备室(处),并阻断侯考考生和外界的一切联系。考生参加口试的次序和考官所在的考场应该考试前临时通过抽签来定。
5.原则上每个口试考场都要配有监督员。
6.考生考试完毕后,试题不得带出考场。
三、成绩标准及评定
1.口试评分标准仅供口试考官在评分时参考,可在考前提供给口试考官。请各地根据考场分布及口试考官人数等情况酌量印制,并注意保密,妥善保管。不得向无关人员提供评分标准。
2.口试评分实行100分制,满分为100分。口试由两名考官根据考生的考试情况,当场分别给出得分,并记录在册。当两名考官给出的得分等次不一致时,以主考官给出的得分为准。
3.当考官对主考官确定的得分有严重争议时,应由另外的考官重考一次。
4.考官协商问题时,考生不得在场。
5.口试所用的记分册、合分册、成绩汇总名册等表格样式同往年,请各市自行酌量印制。考试结束后,将《外经贸外语口试成绩汇总名册》随笔试试卷一同送省,《外经贸外语口试考官记分册》、《外经贸外语口试合分册》则自留存档。
附件2
2013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
考试用书书目
一、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参考教材
由中国商务出版社出版发行:
1.2008年版《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大纲》10元
2.2008年版《国际商务基础理论与实务》78元
3.2007年版《国际商务英语》22元
4.2007年版《国际商务英语口语》配MP3一张37元
5.《国际商务日语》20元
6.《国际商务俄语》20元
7.《国际商务法语》20元
附件3
江苏省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机构一览表
指定培训机构名称
|
负责人
|
联系人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姓名
|
电话
|
江苏省进出口商会
|
范亚萍
|
部长
|
025-52307116
|
范亚萍
|
025-52307116
|
南京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
张云雷
|
院长
|
025-84315018
|
张桂琴
|
025-84315812
|
淮安市外经贸教育培训中心
|
邵霞云
|
主任
|
0517-83900376
|
付春丽
|
0517-83900376
|
扬州市商务国际咨询培训中心
|
钱宏
|
主任
|
0514-85122349
|
潘晓流
|
0514-87882578
|
连云港外经贸教育培训中心
|
张霞
|
副局长
|
0518-85825707
|
董玉福
|
0518-85825715
|
常州市外经委外经业务培训中心
|
陈敏
|
主任
|
0519-85682330
|
陈敏
|
0519-85682330
|
镇江市商务局国际商务中心
|
许洪金
|
主任
|
0511-85241917
|
竺红玉
|
0511-85241917
|
无锡市国际商务人才培训中心
|
徐瑞兰
|
副主任
|
0510-81825965
|
张超
|
0510-818259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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