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报关员资格核准
许可内容:
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自1987年7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通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拉萨考区合格分数线。
申请时限:
考试成绩在90分至119分区段的拉萨考区考生,应当自2013年4月22日起6个月内,向原报名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
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请登陆报关员资格考试网“证书管理系统”自行打印);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报关员资格申请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格式文本可在报关员资格考试网下载或参见附件2)、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其中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当由本人加以签注。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海关递交申请材料;
2.海关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
3.海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
4.申请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办理时限:
除当场作出决定的外,海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授予报关员资格的决定。
海关授予报关员资格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收费标准:不收费
未尽事宜,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
受理部门:拉萨海关人事教育处
办公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72号拉萨海关业务科技综合楼809室
办公时间:上午9:30至12:30;下午15: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91-6283207
附件: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样式、填制说明及填制示范
2.《授权委托书》样式、填制说明及填制示范
附件1: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样本及填制说明)
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考试成绩:
学历:
特此声明:本人经报关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特申请报关员资格证书,并对申请时提交文件内容真实性负责。
签名:
申请日期:年月日
填制说明
考试成绩合格考生,通过登录报关员资格考试网“证书管理系统”,填报“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考试成绩”、“学历”等4项内容,系统将进行信息确认并自动生成报关员资格申请表。
“签名”、“申请日期”两项内容,由考生在申请表相应位置手工填写,“申请日期”应为考生向海关实际递交申请的日期。
“领证签收回执”项下的“资格证书号”、“领证签收人”、“领证日期”由考生于现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后填写。其中如果为授权委托他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的,“领证签收人”应为被委托人签名。
报关员资格考试网址: http://bgy.customs.gov.cn
2、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填制示范)
姓名:XX
身份证号:5 4 0 1 0 2 1 9 8 2 0 1 0 1 x x x x
考试成绩:XXX
学历: XX
特此声明:本人经报关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特申请报关员资格证书,并对申请时提交文件内容真实性负责。
签名: XX
申请日期: 2013年X月X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事项:代为申请委托人的报关员资格
委托权限(请在以下方框内打勾):
□代为提交有关材料、交验有关证件
□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及送达回证
□代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其他:
委托时限:自年月至年月
委托人:
被委托人:
委托日期:年月日
说明:
1、以上内容请遇有此问题的考生在网上打印后自行填写,并由委托人与被委托人亲笔签名确认。
2、代为提交有关材料:指《深圳海关报关员资格核准行政许可事项公示》中要求申请时提交的文件。
3、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及送达回证:指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和代为签收上述法律文书的送达回证。其中,法律文书,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见“中国海关门户网站”“报关员资格考试”相关政策法规)第十八条、十九条所述的决定书等。送达回证指海关未当场作出决定,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的回执。
4、其它:指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与双方授权委托有关的其它事宜。如代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应在此栏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