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外销员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44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和湖北省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13年度外销员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参加外销员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一)申请参加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规定,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参加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和学位,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
二、考试科目
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设外经贸综合业务(主、客观题混合)、外经贸外语笔试(主观题),外经贸外语口试3个科目,外经贸外语笔试和口试按2个科目管理,其中外经贸外语笔试和口试设英、俄、日、法4个语种。
三、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报考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持报名表、二代身份证、学历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到各地资格审查点办理手续。
具体网上报名、缴费、准考证下载办法,请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brsks.gov.cn)查询。
四、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5月2日9:00—5月12日16:00。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1、省直单位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5月2日9:00—5月13日16:00(双休日除外)。
2、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并予以公布。
(三)缴费确认时间
1、省直网上缴费确认时间为2013年5月2日9:00—5月14日16:00。
2、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现场缴费确认时间,并予以公布。
(四)准考证下载时间
2013年9月9日9:00—9月15日8:30。
(五)考试时间
2013年9月14日
上午: 8:30 — 11:30 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
下午: 14:00 —17:00 外经贸外语笔试(从业,英、俄、日、法)
2013年9月15日
上午8:30开始外经贸外语口试(英、俄、日、法),一天考完。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注:根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决定,第一代身份证于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方可参加考试。
各地于2013年6月20日前,将报名信息库及试卷预订单报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
五、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
1、《外经贸综合业务》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试卷上作答。
2、《外经贸外语笔试》设英语、俄语、日语、法语4个语种,试卷由主观题组成,在试卷上作答。
3、《外经贸外语口试》设英语、俄语、日语、法语4个语种。
(二)除《外经贸外语口试》外,其它考试科目均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外经贸外语口语考试》,全国统一命题,各省(区、市)组织实施。原则上每个考点都应设置口语考试考场,考场设置的数量根据考生人数和考试的总时间计算确定。口语考试应在一天内全部完成,每个考生口语考试时间为10分钟。具体的考试操作方法按《外经贸外语口语考试基本程序及要求》的规定进行(附件1)。
外语口语试卷原则上考生人手一份,在预订外语试卷时,外语口试试卷的数量应与笔试试卷的数量一致。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六、考试成绩及信息管理
报考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考试信息采用GPTMIS系统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设置如下: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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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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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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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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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
外
销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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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外
销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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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综合业务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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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经贸综合业务
2.外经贸英语(笔试)
3.外经贸英语(口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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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综合业务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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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经贸综合业务
2.外经贸俄语(笔试)
3.外经贸俄语(口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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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综合业务日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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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经贸综合业务
2.外经贸日语(笔试)
3.外经贸日语(口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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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综合业务法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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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经贸综合业务
2.外经贸法语(笔试)
3.外经贸法语(口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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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照片,如有误,请在报名期间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选择的报名点,填写《信息更正申请表》按程序更正。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45号)规定,逾期不再受理更正。
七、考区设置
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只设省直考区。
八、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外销员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
九、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
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请与中国商务出版社(原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考试教材发行部联系。
订书电话:010-64286917 010-64515155
订书传真:010—64241981
相关事宜请与湖北省商务厅人事处联系(地址:汉口江汉北路8号;联系电话:027—85800189;联系人:王大群)。
各地人社、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组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省直考区要加强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按要求培训监考人员,确保考试安全实施。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商务厅
二0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1
外经贸外语口语考试基本程序及要求
外经贸英语口试试题共有10套题,其余语种有若干套题,每个考场设主考官、考官各一名,由两名考官逐一对考生进行单独口试,每个考生的考试时间为10分钟。
一、基本程序
考前30分钟:考官各就各位,拆封试题,进行准备;
考前20分钟:考生到场;
考前10分钟:各考场第一名考生从多套考题中任意抽取一份,隔离进行准备;
8:30分正式开考(开考后,考生完成第一部分阅读内容后,考官收回试题继续考试)。同时,各考场第二名考生从多套考题中任意抽取一份,隔离进行10分钟的准备。
8:40分,各考场第一名考生考试结束(交卷后离场),第二名考生开考。同时,各考场第三名考生从多套考题中任意抽取一份,隔离进行10分钟的准备。考试依此顺序进行,直至结束。
二、基本要求
1、考官必须客观公正,严格把关,公平执考;
2、考官原则上应该是外经贸院校或外语院校中从事商务英语教学或英语教学的教师;
3、考前应对考官进行集中培训,统一评分尺度;
4、考生考试完毕后,试题不得带出考场。
三、成绩标准及评定
1、《国际商务英语口语》及所附的模拟题、评分标准是考试及培训的主要依据。
2、口语考试评分实行100分制,满分为100分。口语考试由两名考官根据考生的考试情况,当场分别给出得分,并记录在册。当两名考官给出的得分等次不一致时,以主考官给出的得分为准。
3、当考官对主考官确定的得分有严重争议时,应由另外的考官重考一次。
4、考官协商问题时,考生不得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