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外销员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赣人社字〔2013〕176号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外销员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局、外经贸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44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0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3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9月14日
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
外经贸外语笔试
(从业,英、俄、日、法)
9月15日
上午8:30开始
外经贸外语口试(英、俄、日、法)一天考完
(二)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6月20日9:00—25日17: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6月21—26日(正常上班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6月28日17:00;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9月9日9:00—13日17:00。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共同负责江西考区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考务组织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点统一在南昌设置。请各地按照《2013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凡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江西省人事厅、原江西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赣人发〔2002〕42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附件2)。报考条件中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
三、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进行。
(一)网上注册登记。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考生注册页面,根据报考条件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考生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并记录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将作为考生的登陆标识,必须妥善保管),注册成功的考生,打印《报名表》一式2份。
(二)现场资格审查。设区市及以下报考人员由本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经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资格初审合格后,到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确认手续。
在昌省直、中直单位的报考人员由本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经省商务厅人教处(地址:南昌市洪城路8号长青国贸大厦2304室,联系电话:0791-86246357)资格初审合格后,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联系电话:0791-87555666,咨询电话:12333)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确认手续。南昌以外省直、中直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到各设区市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办理确认手续。
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报名表一式2份。
(三)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详细页面查看确认结果。确认通过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考生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完成缴费后,报考人员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考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考生可在规定时间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
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设《外经贸综合业务》(主、客观题混合)、《外经贸外语笔试》(主观题)、《外经贸外语口试》3个科目,外经贸外语笔试和口试按2个科目管理。报考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外经贸外语口语》部分考试全国统一命题,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在一天内完成,每个考生的考试时间为10分钟。具体的考试操作方法按《外经贸外语口语考试基本程序及要求》(附件3)的规定进行。外语口试试卷原则上考生人手一份,各地在预订外语试卷时,外语笔试试卷的数量应和口语试卷的数量一致。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用于主观题答题)、2B铅笔(用于客观题作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使用涂改带(液)。考试时配发草稿纸,考后回收。
五、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新版《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科目代码如下: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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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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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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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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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
外
销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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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外
销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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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综合业务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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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经贸综合业务
2.外经贸英语(笔试)
3.外经贸英语(口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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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综合业务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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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经贸综合业务
2.外经贸俄语(笔试)
3.外经贸俄语(口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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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综合业务日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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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经贸综合业务
2.外经贸日语(笔试)
3.外经贸日语(口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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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综合业务法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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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经贸综合业务
2.外经贸法语(笔试)
3.外经贸法语(口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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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试收费
本考试收费按照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06〕80号)的规定执行,即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每科次60元,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笔试每科次60元,口试每科次60元。
七、其他事项
(一)为方便考生,相关考试辅导资料考生也可在报名同时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江西分站(book.jxrk.cn)进行预订,联系电话400-068-8005。
(二)严格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考生以及该考生所涉及考场的监考人员,都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和<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处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1〕39号)要 求,予以严肃处理。
(三)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请各地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1、2013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2、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3、外经贸外语口语考试基本程序及要求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商务厅
2013年4月19日
附件1
2013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6月20日9:00—25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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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网上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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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26日(正常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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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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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至6月28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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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网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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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9:00—13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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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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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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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试卷预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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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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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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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1:30
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
14:00—17:00
外经贸外语笔试(从业,英、俄、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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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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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开始
外经贸外语口试(英俄日法)一天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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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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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考后规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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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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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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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报考外销员从业资格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报考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合格证,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4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班毕业,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六)取得外销员从业资格,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8年。
在报名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参加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业务外语科目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中的B级考试,在报名时必须提供有效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以上的合格证或60分(含)以上的成绩通知单。
(二)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的规定,参加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到本地区相应考试考务管理机构报名”。
附件3
外经贸外语口语考试基本程序及要求
外经贸英语口试试题共有10套题,其余语种有若干套题,每个考场设主考官、考官各一名,由两名考官逐一对考生进行单独口试,每个考生的考试时间为10分钟。
一、基本程序
考前30分钟:考官各就各位,拆封试题,进行准备;
考前20分钟:考生到场;
考前10分钟:各考场第一名考生从多套考题中任意抽取一份,隔离进行准备;
8:30分正式开考(开考后,考生完成第一部分阅读内容后,考官收回试题继续考试)。同时,各考场第二名考生从多套考题中任意抽取一份,隔离进行10分钟的准备。
8:40分,各考场第一名考生考试结束(交卷后离场),第二名考生开考。同时,各考场第三名考生从多套考题中任意抽取一份,隔离进行10分钟的准备。考试依此顺序进行,直至结束。
二、基本要求
1、考官必须客观公正,严格把关,公平执考;
2、考官原则上应该是外经贸院校或外语院校中从事商务英语教学或英语教学的教师;
3、考前应对考官进行集中培训,统一评分尺度;
4、考生考试完毕后,试题不得带出考场。
三、成绩标准及评定
1、《国际商务英语口语》及所附的模拟题、评分标准是考试及培训的主要依据。
2、口语考试评分实行100分制,满分为100分。口语考试由两名考官根据考生的考试情况,当场分别给出得分,并记录在册。当两名考官给出的得分等次不一致时,以主考官给出的得分为准。
3、当考官对主考官确定的得分有严重争议时,应由另外的考官重考一次。
4、考官协商问题时,考生不得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