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
公告
2012年第3号
根据海关总署通知,自2012年6月13日起,南宁海关上线运行电子口岸通关系统的企业管理预录入系统和海关网上办事平台办理企业管理业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业向海关提出申请办理企业管理业务时,应通过预录入机构从电子口岸通关系统录入申请信息,或自行登陆互联网海关网上办事平台录入申请信息。其中企业办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报关员实习备案和报关员注册登记许可业务时,应通过预录入机构从电子口岸通关系统录入申请信息。已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的企业在办理企业管理业务时应按系统提示变更、补充完善注册信息。海关网上办事平台网址:http://jcf.chinaport.gov.cn/jcf/index.jsp。
企业申请办理企业管理业务,提交电子数据申请后,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27号)的规定到海关业务现场递交纸质资料。
二、南宁海关启用新版《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报关员情况登记表》、《出资者情况登记表》和《企业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1-4),企业可登陆南宁海关门户网站下载或到海关各业务现场企业管理部门领取上述表格。
三、企业在办理报关员注册登记许可业务时应持加盖海关注册备案专用章的《报关员情况登记表》办理制卡事宜,原《报关员制卡凭证》不再使用。
四、为了配合系统的运行,南宁关区内各报关企业应于2012年6月13日前到注册地海关核对本企业可从事报关活动的报关口岸和海关监管业务集中地,并办理相关海关手续。
特此公告。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