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原外经贸部)《关于国际货运代理人员资格培训的通知》([2000]外经贸发展运函字第2170号)、《国际货运代理从业人员培训及资格考试实施方案》(外经贸发展运函[2001]697号)文件的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管理规定》的营业条件要求:具有至少三名货代资格证书从业人员。2012年度全国国际货运代理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工作将在全国展开,考试定于10月28日(周日)举行。深圳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经商务部授权认定,独家负责深圳市国际货代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及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培训考试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有一定的国际货运代理实践经验,或已接受过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培训并有志于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人员。
三、考试方式
统一命题、闭卷考试。试卷第一部分试题为客观性试题,考生应试时用2B铅笔将选定的答案按涂卡要求填涂在答题卡上,第二部分试题为主观题,由考生按试卷要求作答。
四、考试报名时间、方式及收费标准
(一)2012年即日起至7月4日考生可直接来协会报名,5月3日至7月4日也可通过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货代考试中心网站(http://211.87.160.204/)进行网上报名(填报时请仔细阅读网上的《考生注意事项》),同时在协会办理报考资格确认手续,逾期未进行确认者不能参加考试。
(二)确认报考资格时,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交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证件照3张(用于报名表、准考证主证和合格证书,经考试不合格者照片不予退还)。补考单科考生,经核实考生去年的考试成绩后方可报名。非补考考生,须同时报考双科。
(三)考生报考资格被确认时,应交纳考试费,每科80元,两科共160元。因故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四)9月10日至10月29日,履行过报名手续的考生,自行下载准考证副证,进考场时需携带准考证主证、副证及有效证件参加考试。
(五)其他事项,请考生随时关注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网站及深圳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网站公布的信息(www.siffa.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