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确认时间
2010年6月17日至6月30日(不含双休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确认地点
1、 重庆考点考生:重庆海关办公楼一楼右侧大厅(重庆市渝北区龙山一路1号重庆海关新办公大楼 023-67709961 67709467)
乘车提示:151、208、231、869、166、809、465等路公交车在边防总队站下即可到达(仅供参考)
2、万州考点考生:万州海关报关大厅(重庆市万州区周家坝海关路225号 023-58370021)
三、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考生本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持下列材料、证件,到海关指定确认现场办理确认报名手续:
1、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需彩色打印);
2、准考证主证(粘贴与所上传同底板照片);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港澳居民报考报关员资格的,应当向海关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台湾居民报考报关员资格的,应当向海关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即台胞证,5年期并具有效签注)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考生另行提交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学历学位认证单位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者由专业性涉外翻译机构出具的学历证书翻译件原件。
确认时尚未取得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证书,按照海关总署2010年第28号公告第四条规定可以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凭本人签署的承诺书,办理确认报名手续。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提供承诺书格式文本下载。
上述人员考试成绩合格后仍须凭毕业证书申请报关员资格;在规定的申请期限内未能交验毕业证书的,海关不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5、按照本公告上述规定提交复印件的,考生应当在复印件上签署“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声明,并签注日期。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张,并保证复印效果清晰,供海关留存;原件经现场审验后即行退回。
6、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个人信息,办理确认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