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考试承办机构、考生:
为进一步推进全国外经贸从业人员考试工作,规范考试管理,经研究,全国外经贸从业人员相关考试项目将逐步使用计算机考试(以下简称“机考”)替代目前的卷面考试。
为健康稳妥地推进此项工作,2009年下半年度全国外经贸从业人员相关项目将在部分试点机构实施机考,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机考科目
国际贸易理论基础;国际贸易业务员实务;高级国际贸易业务员实务;国际商务秘书实务;高级国际商务秘书实务;外贸会计实务;国际商务英语等级考试(初级,含听力);国际商务英语等级考试(中级,含听力)。
二、机考形式
1、国际贸易业务员、高级国际贸易业务员、国际商务秘书、高级国际商务秘书、外贸会计等项目的理论基础和实务合并考试,考试时间为180分钟,题量、题型与卷面考试基本相同。
2、国际商务英语等级考试(初、中级,含听力),考试时间120分钟、题量、题型与卷面考试基本相同。
三、机考试行原则
1、2009下半年度为试点阶段,在此期间卷面考试和机考并行。
2、考试点和直属考区原则上应选择1-2家考区转为机考。
3、实现机考的单位除小语种外不再实施卷面考试。
四、全美测评软件系统(北京)有限公司(简称“ATA公司”)为机考技术支持单位,负责对机考考场技术人员进行软件安装与测试的培训。
五、机考考场的申报
1、各考试承办机构可将下列机房申报成为机考考场:
(1)各考试承办机构所属院校自备机房。
(2)与ATA公司有过考试项目合作的机房(ATA公司考试机站名单各地考试机构可向考试中心咨询)
(3)经考试中心同意的其他机房。
2、请各考试承办机构填写《全国外经贸从业人员考试机考申报表》于2009年9月15日前传真至全国考试中心,考试中心将审核相关情况确定机考试行名单。
六、与机考相关的其他工作,考试中心将在考试管理网站(http://www.chinaftat.org)“重要公告”栏目,《试点机考问题解答》中根据工作进程及时公布。
附件:
一、全国外经贸从业人员考试机考申报表
二、全国外经贸从业人员考试机考站相关要求及硬件设备配置标准
特此通知
全国外经贸从业人员考试中心
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