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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承运人交货贸易术语与装运港交货贸易术语异同比较

发布人:圣才学习网  发布日期:2010-02-06 17:15  共人浏览[] [] []
向承运人交货贸易术语与装运港交货贸易术语异同比较
  1)相同点比较
  FCA、CPT和CIP三种贸易术语是分别在FOB、CFR和CIF三种传统贸易术语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买卖双方责任划分的基本原则相同,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①都是象征性交货,相应的买卖合同为装运合同。
  ②均由卖方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买方负责办理进口清关手续。
  ③两组贸易术语下,买卖双方所承担的运输和保险责任相互对应。即FCA和FOB一样,由买方办理运输;CPT和CFR一样,由卖方办理运输;CIP和CIF一样,由卖方承担办理运输和保险的责任并支付费用。
  (2)不同点比较
  两组贸易术语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①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FCA、CPT和CIP适合于各种运输方式;而FOB、CFR和CIF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②风险转移的地点不同。FCA、CPT和CIP方式下,买卖双方风险和费用的责任划分以“货交承运人”为界;传统的贸易术语则以“船舷”为界。
  ③装卸费用负担不同。FCA、CPT和CIP均由承运人负责装卸,因而不存在贸易术语的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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